核化學與放射化學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核化學與放射化學雜志投稿須知:
1、《核化學與放射化學》文稿務必做到清稿定稿。稿件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簡練,條理清楚。
2、《核化學與放射化學》來稿須附有作者單位(學術委員會或業務部門)對文稿內容的學術性、真實性、作者署名是否正確以及內容是否涉及保密問題的審查證明(可在本刊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文稿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在參考文獻中寫明,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由投稿人自負。
3、《核化學與放射化學》收稿后本刊將立即寄發收稿回執。收稿后4個月內編輯部將通知作者是否錄用(特別約定者除外),作者在收到修改意見單后,6個月內必須將原稿、修改稿、意見單寄回編輯部。超過時間,作自動退稿處理。
4、文稿中,外文字母必須分清大、小寫;上、下角的字母,數碼和符號等位置的高低,應區別明顯。
5、摘要是論文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必須簡明、確切地闡明論文的主要觀點,或者選摘出論文中最重要、最有新意的某一個或兩個觀點。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獨立成文,其作用是不閱讀全文即能獲得必要的信息,字數在100—300字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