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 id="q0oyq"><dd id="q0oyq"></dd></s>
    <center id="q0oyq"><table id="q0oyq"></table></center>
    <center id="q0oyq"><object id="q0oyq"></object></center><dl id="q0oyq"></dl>
    <dl id="q0oyq"></dl>
    <input id="q0oyq"><dd id="q0oyq"></dd></input>
    加急見刊
    主頁 > 學術(shù)期刊 > 和平 > 和平投稿要求

    和平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和平雜志投稿須知:

    1、《和平》所有來稿請遵守學術(shù)規(guī)范和學術(shù)道德,請勿一稿兩投。因編輯人員全為兼職,人手有限,所有來稿均不退稿,請自留底稿。來稿若兩個月內(nèi),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

    2、《和平》一般稿件篇幅以控制在一萬二千字以內(nèi)為宜,特別約稿可在兩萬字左右。所有稿件一式二份,一份為紙質(zhì)文本;一份為電子文本。

    3、《和平》稿件首頁包括題目、作者、作者單位、論文摘要、關(guān)鍵詞;結(jié)尾處包括:題目英譯、作者通訊處(包括郵編、作者地址;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以便聯(lián)系)。

    4、《和平》來稿采用尾注。引文注的注項要完整,要盡可能是原始的出處。

    5、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shù)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內(nèi)部刊物、未發(fā)表資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發(fā)表資料)、個人通信等請勿作為文獻引用,確需引用時,可將其在正文相應(yīng)處注明。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东丰县| 博白县| 曲麻莱县| 乐亭县| 小金县| 鄂托克前旗| 南京市| 茂名市| 九台市| 湛江市| 砀山县| 油尖旺区| 商水县| 建昌县| 焦作市| 永靖县| 嘉善县| 黄平县| 漯河市| 安阳市| 兴仁县| 民丰县| 尚义县| 博客| 蓬安县| 昭觉县| 永平县| 江油市| 黄冈市| 怀宁县| 靖江市| 长岛县| 密山市| 九江市| 黄冈市| 克拉玛依市| 金昌市| 东乡族自治县| 东莞市| 湖南省| 于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