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水利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山東水利雜志投稿須知:
1、《山東水利》來稿必須政治觀點正確。符合黨和國家、水利部、山東省有關水利大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不泄露政治、經濟、技術等秘密。 。
2、《山東水利》來稿必須操守高尚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映射、誣蔑、誣陷和攻擊他人或單位。來稿不得一稿多投和剽竊他人作品,一經發現,本刊編輯部將不再刊登該作者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作品。 。
3、來稿必須同意本刊發布的有關聲明、公告、通知等,必須符合水利期刊的特點.涉及人物、統計數據的應有相關單位加蓋公章。 。
4、本刊原則上不刊登新聞類稿件。來稿一旦被采用,編輯部將根據稿件質量、字數等綜合情況適當收取發表費,以彌補出版發行經費之不足。 。
5、來稿在2個月內收不到本刊的錄用通知書,敬請作者自行處理。來稿不論是否被本刊采用,一律不退原稿。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要求或到本編輯部查閱他人的稿件。 。
6、來稿署名人數除自然科學研究外,原則上不超過3位。對于超過此規定的,編輯部將從末位向前刪掉。來稿經編輯部登記后,任何人對稿件作者的署名、排位、人數均不得隨意變動,以便有效保護作者的權益。 。
7、所有來稿,本編輯部均有權根據原稿思路和本刊特點進行適當修改加工及結構調整。 。
8、來稿原則上用A4復印紙、4號仿宋字打印,并在向本編輯部郵寄紙質稿件的同時,將稿件用WORD格式發送電子郵件。所有來稿要在稿件的開頭或末尾將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填寫清楚,不得用單位、通訊地址的簡稱或習慣稱呼。 。
9、對于自然科學研究類的稿件,其標題、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內容摘要、關鍵詞要用中文、英文兩種文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