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食品與醫藥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首都食品與醫藥》雜志(原《首都醫藥》雜志),1994年創刊,國內外公開發行。《首都食品與醫藥》致力于為廣大醫藥衛生工作者特別是基層醫藥衛生工作者提供學術、經驗交流的陣地。本刊主要欄目有:學術資訊、綜述、論著、藥學研究、臨床藥學、合理用藥、藥品檢驗、教學研究、醫藥管理、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檢驗醫學、臨床護理、中醫中藥、食品科學、醫生手記等。歡迎廣大讀者踴躍投稿,也歡迎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社會團體、企業、專家推薦稿件。
1 投稿要求
1.1 作者所投稿件應遵循科學且有價值的原則,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以期讀者能夠得到提高或借鑒。
1.2 作者投稿須附第一作者單位介紹信或推薦信,及第一作者郵箱、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有通信作者的,須提供其電子郵箱。第一作者單位介紹信(推薦信)應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醫務、科教(科研)、辦公室部門公章,其他部門章無效;同時作者應在介紹信(推薦信)空白處手寫“本人已閱讀本刊稿約并同意遵守及無條件向本刊轉讓該作品版權”字樣,手寫簽名后將掃描件附在論文上方。
1.3 投稿作者文責自負。作者須對稿件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有抄襲、代寫、一稿多投等行為。根據有關規定,作者一經投稿,作者名、作者排序不能更改,不能增減作者,作者單位名稱不得更改,因機構改革單位名稱變化以及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變更單位名稱的,須提供單位證明。基金課題論文文題應與課題名稱相符,并應在論文正文上方附包括課題名稱、批準單位、編號、課題主要負責人、課題參與人名單在內的課題批準文件掃描件,同時在稿件文題下注明基金批準單位、項目編號。課題論文的第一作者必須是課題主要負責人或批準文件中所列參與人員排序第一的人員,第二作者及以下須與課題參與人員排序相符。
2 文章格式和要求
2.1 文章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簡練、結論準確,署名作者不宜超過3人。文稿字符數一般不少于5000字符,篇幅較長的文稿建議按2200字符數的倍數遞增。合理用藥、藥物不良反應、臨床護理、檢驗醫學、藥品檢驗等二級學科文章可不受字符限制,但文章應對所闡述的研究內容或體會表達充分、清晰、完整,并符合論文規范。
2.2 文章必須有中、英文對照文題及中、英文摘要,關鍵詞,參考文獻。摘要應陳述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字數200-300字符為宜,且不引用參考文獻、不含各種圖表。關鍵詞一般3-5個,應從醫學主題詞表MeSH中選用規范詞,中文譯名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醫學名稱》和《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為準。
2.3 引言應簡要回顧本研究所涉及的科學問題的研究歷史,并扼要說明本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技術手段及在此基礎上提出論文所要解決的問題等。試驗性論文須經并標注本單位倫理委員會批準、經患者知情同意。
2.4 正文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序號頂格,夾在段落內連排的序號用①②③……凡用文字能夠說明的問題,盡量不用表和圖。表的格式采用三線表,圖內以數字或符號表示,并在圖下注明數字或符號的含義。
2.5 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 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期刊標引項順序為:作者.文題.刊名,年,卷(期):起-迄頁.
2.6 醫學名詞應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規范名詞為準。中文藥品名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版和國家藥典委員會編寫的《藥名詞匯》為準,國外新藥名稱用國際非專利藥品名(INN),除特殊情況(如藥品不良反應報道)外,一律使用藥品通用名。
2.7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的,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數字作為詞素構成定型的詞、詞組、慣用語、不定量詞、復指數、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語句時用漢字;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年份要寫全稱。百分數的起止范圍不可省略百分號,范圍號用“-”表示。實驗數據應作必要的統計處理,并給出關鍵性數值,如t 值、P 值、χ2值。
2.8 計量單位應嚴格執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單位》中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規定及其書寫規則。
3 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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