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判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中國審判雜志投稿須知:
1、《中國審判》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個漢字以內,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中國審判》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中國審判》文稿須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3~8個),摘要應闡明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結果和結論,中文摘要以350字左右為宜,此外,請于正文摘要、關鍵詞之下標示該文所屬中圖分類號。
4、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5、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6、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