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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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刊,載文闡述司法解釋,分析典型宏例,反映審判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報道社會各界所關心的重大案件審理情況,研究解答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
《人民司法》為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研究審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經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董必武同志提議并親自題寫刊名,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于1957年1月共同創辦了機關刊《人民司法工作》,刊物建制歸屬最高人民法院,編輯室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同調配人員組成。
1958年起,刊名刪去“工作”二字,保留“人民司法”,一直沿用至今。同年,司法部被撤銷,《人民司法》成為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刊。
1961年,因最高人民法院縮減編制,《人民司法》雜志第一次??笥?962年6月復刊,刊名由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題寫。
1966年8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人民司法》雜志被迫第二次???。
“文革”結束后,1978年4月,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主持召開第八次全國人民司法工作會議,會上決定《人民司法》雜志立即復刊。
1978年8月,《人民司法》雜志再度復刊,同時恢復使用董必武題寫的刊名,編輯部設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自此之后,《人民司法》雜志從內部資料到公開發行,從月刊到半月刊、旬刊,一直正常出版,發展、壯大至今。
《人民司法》雜志創刊、停刊、復刊,再停刊、復刊的歷史, 在相當程度上,可以說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曲折前行的一個縮影。
在創刊之初,《人民司法》雜志和當時的很多刊物一樣,編輯、印刷都很簡單,最早的時候甚至只是活頁,后來頁碼才固定,大量稿件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地方法院的工作簡報,且是保密的內部資料。
1984年,《人民司法》雜志全部實行自費訂閱。
1985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宣布,《人民司法》編輯部同研究室分設,獨立建制。
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決定由《人民司法》編輯部負責籌備組建人民法院出版社,同年12月29日,前國家出版局批準成立人民法院出版社。自此,《人民司法》編輯部與人民法院出版社期刊編輯室合二為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1989年1月,《人民司法》正式對外公開發行,同時由32頁增版為48頁。
1998年1月,《人民司法》擴版增頁,由小16開改為大16開,由48頁增加為64頁。
2000年10月,《人民司法》編輯部納歸人民法院報社管理。同年被評為中文核心期刊,2005年被評定為全國百種重點期刊,2013年被評定為全國百強期刊。2018年2月,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進行的2017年部分重點報刊編校質量抽查中,《人民司法》以編校差錯率低于萬分之三獲評零差錯率刊物。
在這個過程中,《人民司法》雜志還實現了從月刊到半月刊再到旬刊的重大突破,于2007年1月改為半月刊,于2016年1月改為旬刊。自此,《人民司法》雜志實現了《人民司法·應用》《人民司法·案例》《人民司法·天平》三駕馬車齊頭并進,從應用法學、案例研究與指導到法院文化建設全覆蓋。
進入信息化時代,《人民司法》雜志緊跟時代發展步伐,開設了微信公眾號,到目前為止粉絲量已達14萬多,多篇文章的閱讀量達數萬,并被多家知名公眾號轉載。雜志社開設的在線服務平臺于2021年9月入選2020年度全國新聞出版深度融合發展創新案例。
《人民司法》雜志忠實記錄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光輝歷史,忠實記錄了人民司法事業走過的風雨歷程。在這一過程中,《人民司法》雜志一直與共和國的法治建設同呼吸、共命運,始終堅守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刊的定位,始終恪守服務審判、指導審判的宗旨,始終保持扎根于審判實踐的應用法學研究特色,始終堅持開拓進取、不斷超越的追求,到現在已發展成為一本有自己獨特的辦刊宗旨、編輯風格,有相對固定的讀者和作者群,在應用法學研究和法院文化建設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大型刊物,成為宣傳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的重要平臺,成為弘揚優秀法院文化的重要領地,成為法官成長進步的理論和精神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