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美學美容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1.總則
未在其他國內外公開刊物上發表過,不涉及國家機密、署名無爭議,不侵犯任何版權或損害第三方權利。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創新性和可讀性,力求重點突出,論點明確,資料詳實,數據可靠,結構嚴謹,寫作規范,表達準確,文字精煉。一般不少于5000字。來稿若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基金項目,請在文稿中標明其基金來源和編號,我刊對基金項目支持的文章或者重大研究成果,可以優先審核發表。
2.題名
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忌過短丟失重要信息(如隨機試驗),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本刊不設副標題。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含義保持一致。
3.作者和單位
每篇文章需附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學歷,職務,研究方向,聯系方式等],如有通訊作者也需提供其簡介。所有作者應提供姓名和單位(含科室和郵編),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貢獻的大小順序排列,一般不超過8位,其余人員可于文末致謝。投稿后作者署名及順序不得隨意變更。本刊不排并列作者。
4.摘要
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不空泛,術語規范,一般400字符內。適當強調本次研究的創新、重要之處,不使用評價性語言。指示性摘要是使用簡潔的文字,準確客觀的將作者對該文章的內容做個概括性的表述,具有高度濃縮性以及獨立性。
5.關鍵詞
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為了便于檢索,一般應選取稿件中的關鍵性詞組,避免使用較寬泛的詞(例如:有機化合物,生態科學,等等),數量要適中,3-8個。
6.正文
6.1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忌套話、空話,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6.2研究對象:需闡明研究或觀察對象的選擇,包括入選和排除標準、試驗對象的來源,基本資料包含患者年齡、病程、體重、性別、疾病分類或分級等。年齡和性別涉及到研究目的時,應特別說明。臨床研究應確定有無可比性(每組樣本數≥20例以上);所有程序是否經過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核,患者/家屬是否知情同意。
6.3技術方法:介紹研究方法,治療方法需具體,應注意用藥頻次、劑量、給藥途徑和療程等。個人創造的方法和使用的儀器(在括號中注明型號、生產單位等,無需描述原理)需提供具體的步驟細節,以便他人可重復試驗而得到類似的結果。準確說明所用藥物和化學試劑的通用名、批號、生產單位等。
6.4統計學:詳細描述統計學方法,盡可能定量描述結果,應對統計學術語、縮略語及符號進行注解。說明所使用的統計學軟件。統計學符號一律使用斜體表示,注意區分英文大小寫。本刊樣本數一律使用小寫“n”(英小斜)表示。注意統計學的正確表達,例如:結果有統計學差異。
6.5結果:一般由主要(重要)到次要(不重要)的邏輯順序描述結果,層次分明,重點突出。對研究結果的原始數據要客觀、準確的列出,文字只強調和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如文字表述冗長繁瑣,建議以圖表表述,文字和圖表內容不可重復。圖表切忌過多,選用能說明和支持結論的圖表。表格數據過多,可用曲線圖展示。注意統計學的正確表述。
6.6討論:著重討論研究中的創新和重要發現,以及由此得到的結論,避免詳盡的描述引言與結果數據部分。對于實驗研究,應簡要的總結研究的主要發現,探討可能的機制及解釋,與其它相關研究的比較,分析本次研究的局限,得出下一步研究的啟示和臨床意義。推理要嚴密、邏輯合理,避免研究數據不足而妄下斷言、擴大應用價值及得出不足以支持的結論。避免討論部分涉及前文不曾指出的新事實。避免使用“首次發現”“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等評價語句。如理由充分,可提出新的假說,但應實事求是。
6.7標題層次:使用國際通用的阿拉伯數字分級連續編號的國際層次序號表示法,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相隔,末位數字不加點號,一般不宜超過4層。
6.8計量單位:參考國務院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以單位符號表示,并采用國際單位制并遵照國家有關量和單位的標準(GB 3100-93,GB 3102-93)。以百分比表示時,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中藥計量單位,1錢以3 g計,1兩以30 g計(引用的不需換算)。
6.9圖與表:圖表力求少而精,且其內容不與文字內容重復。表格使用三線表,設計規范,相同參數數據一致;照片像素不低于300 dip,同一篇稿件中亮度和對比度需統一。如涉及到人,請征得本人同意,且遮蓋可辨認的部分;病理圖片應注明染色方法以及放大的倍數。圖表均應含圖序(表序)、圖題(表題)和圖注(表注)。
6.10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信息齊全(作者,標題,出處,年,卷、期、頁碼等)。作者親自閱讀的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參考文獻需在正文中的標注,且和文后的文獻順序一致。同一處引用的文獻數量不超過4條。引用已被期刊接受但尚未發表的文獻,應注明“正在印刷”或“即將出版”;作者應獲取引用此類文章的書面同意材料及文章已被接受發表的證明材料。論著引用數量不少于20條;綜述引用數量不少于30條,三次文獻不能反映原創性工作,盡量不引。慎用書籍、會議類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