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與研究投稿要求
2024-11-9 10:30:00
《語文教學與研究》雜志投稿須知:
1.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
2.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電話和電子郵箱,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摘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6.數(shù)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shù)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shù)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shù)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shù)字。
7.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shù)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shù)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8.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1][2][3]……,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9.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
10.基金資助: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1.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現(xiàn)供職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12.根據(jù) 《著作權法》并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為保證本刊的權威性,杜絕任何形式的抄襲稿。稿件文責由作者自負,編輯部有權作必要的修改。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先與本刊聯(lián)系,一旦發(fā)現(xiàn)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而一旦發(fā)現(xiàn)一稿兩用,本刊將刊登該文系重復發(fā)表的聲明,并在兩年內拒絕以該文第一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文稿在投稿3個月后未收到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另投他刊。